推行目标管理 建立科学机制 提高培训中心服务水平

作者  :  超级管理员 时间:2010-05-10 00:00

为贯彻“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效率”的管理理念、落实“争上游、创一流、站排头”的工作要求,强化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质量,学院对培训中心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,建立企业化管理、公益化经营、精细化服务、民主化监督的管理机制。4月27日,学院与培训中心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,副院长何承贵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。该责任状具体规定了培训中心的责任范围、责任要求、学院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。按照责任状的规定,成立了学院培训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,负责对培训中心进行监督管理,制订了《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章程》作为监管工作的依据。该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教学督导室牵头成立,教学督导室主任李凤香教授担任该委员会主任,这也是学院教学督导由督学向督政的延伸。

签字仪式后,培训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,成员认真讨论了下一步的工作,明确了近期工作重点:一是督促培训中心健全管理制度,二是建立监管委员会的工作体制,三是组织对培训中心进行全面检查。

附件下载:

20100430164807333.jpg